学生处

桂琳琳同学到校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

发布日期:2017-01-12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

吉医院通字[2017]02号

 

桂琳琳同学:

经查明:你于2014年5月13日因病办理休学,休学时间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。休学期满后至今未与学校联系办理复学手续。

根据《吉林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(2013年8月)的相关条款,请你接到此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本人到校办理相关手续。逾期不办理,视为你放弃续读,学校将对你作出开除学籍处理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自行承担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联系电话:0432-64560223  13944251588

联系人:刘英丽

 

 

吉林医药学院

2017年1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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