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处

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9-05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

各相关单位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和《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》《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》《东北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规程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做好2017级新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通知如下:

一、军训对象

2017级本专科新生2262名。(不含普通高等教育“专升本”新生、“3+2”高职-本科衔接转段新生)。

二、军训时间

2017年9月6日至15日。

9月6日上午开营仪式,9月15日下午汇报表演。

三、军训意义和目的

开展学生军事训练是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措施,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,是大学生就读期间履行兵役义务和接受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。通过严格的军事训练,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,增强政治觉悟、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,加强组织性、纪律性,弘扬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,磨练意志品质,激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,培养艰苦奋斗、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。

四、组织机构

为保障军训工作顺利开展,成立大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。

组 长:张 印

副组长:金连海  杨 红

组  员:(按姓氏笔划排序)

     王冰峰  王志东  王金成  王耀东  田 敏

 冯 磊  刘英丽  孙爱国  李卫华  杨敬研

     张 平  孟繁利  胡 晋  聂 翔  徐卫东

     徐 明  郭景森  董 东  

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(人武部)。

五、军训内容

1.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;2.内务卫生养成训练。

六、军训编组

根据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军事训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》的精神要求,全校参训学生组成大学生军训团。下设七个营,21个连。团长由承训部队领导担任;政治委员由学工部部长杨红担任;副团长由学工部副部长刘英丽担任;各学院为军训营;承训部队教官为各军训营营长;各学院党委(总支)书记(未设正职的副书记)为军训营政治教导员。各营组成如下:

一营(临床医学院·附属医院)下设7个连:一连、二连、三连、四连、五连、六连、七连;

二营(药学院)下设3个连:八连、九连、十连;

三营(检验学院)下设3个连:十一连、十二连、十三连;

四营(护理学院)下设4个连:十四连、十五连、十六连、十七连;

五营(公共卫生学院)下设2个连:十八连、十九连;

六营(管理学院)下设1个连:二十连;

七营(生物医学工程学院、应用心理学院)合并1个连:二十一连;

七、军训要求

1.精心组织,密切配合。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严格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》组织实施,军训结束后组织参训学生进行军事技能考核评比,并举行阅兵式、分列式和军体拳汇报表演。相关单位要精心谋划工作,细化步骤,把握节点,各学院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学生参训,在提高学生的出勤率和振奋学生的精神状态上下功夫。

2.高度重视,创新工作。各部门、各学院要积极支持,密切协作,主动配合,做好军训期间的各项保障及安全稳定等工作。各学院党委(总支)书记(副书记)、辅导员要主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,充分发挥老生党员、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,广泛推广老生带新生协助承训教官施训的组合模式,利用板报、广播、微信平台等方式,及时报道训练中的好人好事,积极参加军训系列活动,营造团结、紧张、严肃、活泼、有序的军训氛围。

3.不怕困难,全心投入。军训是大学生向部队军人学习的大好机会,参训学生要精神饱满,积极投入,不怕苦累,尊重教官,服从命令、听从指挥、统一行动。军训是大学生必修课,学生不得无故缺席,各学院要参照《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军训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严格考勤制度、严格请销假制度、严格免训及缓训审批制度。军训结束时,根据军训成绩和表现开展军训先进个人评比表彰,记入本人档案,凡无故不参加军训均按旷课计(一天按10学时计),情节严重者,按照《吉林医药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(修订)》给予纪律处分。

 

吉林医药学院学生工作部(处)

2017年9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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